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我的起诉

如题,这种情况我还能重新起诉吗?

当事人可以重新收集相关证据,并重新进行上诉,否则上诉法院不会受理。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 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否则不会受理。但是搜集新的证据,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重新上诉。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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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6
这种情况,再起诉估计还不会受理。
既然已经有一个案子,可以研究一下案情,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等解决这个问题。追问

您好,另外一个案子诉讼请求和被告跟这个都不一样,而且已经过去1年多了。 我在网上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我现在的情况符合这一点吗?

追答

这种事情,法院认为的因素比较多,可以试试,并且把你的理由强调一下。

追问

好的,谢谢您,

第2个回答  2019-07-26
既然是二审裁定驳回起诉,估计有程序、原告或被告主体不当的原因,也就是说原告告错了,法院只作程序性审查,而不予实体审查。如物业合同纠纷未经过半业主同意而起诉物管公司、劳动争议非经仲裁程序等,都会被裁定驳回起诉。追问

您好,是因为还有另外一个关联案件我申请了再审而且受理了,所以中院以这个已经立案并受理属于重复起诉驳回的。诉讼请求不一样,诉讼人物也不一样,但是标的一样。这样的情况我现在这个官司可以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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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7-26
可以申请再审。
第4个回答  2019-07-26
请详细叙述判决书最后的判决条款内容。追问

您好,判决内容就是撤销一审然后驳回我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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