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正常行驶绿灯右转,被骑摩托车的撞了侧门,摩托车司机入医院住了两天 ,然后交警把我车拖走了 ,我觉得摩托车司机应该跟那个交警认识,因为现场交警扣压了我所有证件和车而摩托车司机一样都没有扣留就让他去了医院。我去交警中队里看我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里刚刚好没有我车被撞的视频,而且我要求查看红绿灯监控,扣压我车那个交警说我没权力看,说看不看说他们交警的事情!!我突然觉得难道我正常行驶侧门被撞了也要我负全责吗?社会好黑暗,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在最右侧车道转湾的,而摩托车司机则是在非机动车车道驶出来,发生事故后我车没有熄火原地停了5分钟拍照取证,然后再开回路边。
然而我去查看我的行车记录仪时缺偏偏失去了我车被撞的那一段,缺有我把车开回路边的那一段视频,如果不是被恶意删除怎么会凭空消失?
如果仅删除了事故发生的一段,却在行车记录中存在着事故前夕、事故后的情况,则直接证明中间有删节。但现在关键的是看最后事故定责是怎么样的。如果事故定责是正常的,你也没有异议,则追究记录哪去了没有实际意义。如果明显存在对你不利的事故定责结论且与失去记录的内容存在直接关联性的,这才可以认为交警有问题。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3天内直接提出复核,并指出行车记录内容被删除的情况。必要情况下直接到该交警所属公安分局警督办、纪检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