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合同!结算清单的付款时间推到一年后!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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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6
第一,民事上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这个推迟付款的时间是双方约定好的,那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如果是一个单方的告知,另一方不同意,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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