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锋。书法看的就是一个人写的字,如果没有笔锋,那么就少了书法该有的精神气,这种精神气不是一般人能够看的出来的,但是没有笔锋,是一定没有精神气的。我在上书法课的时候,我们的老师就给了我们一个基本的要求,写毛笔字必须要有笔锋。
第二,欣赏者对书法的研究程度。书法应该没有人能够称第一,毕竟一代更比一代强,总会有人超越他,因此书法就有了高低之分,也就是谁比谁好。可是每个人欣赏的角度不一样,喜欢的风格也不相同。当两个不同的人,写出了两种不同的风格的书法时。
作为欣赏者会不自觉的选择自己喜欢的风格,因此在判断书法水平高低的时候,最好是将风格相同的分在一起,让这个风格的爱好者去欣赏去评判。这样对于每个写书法的人也是公平的,评判的结果也更能服众。总而言之,我觉得有笔锋才有精神气,这个人的书法才算的上好,而最后的评判结果,应该要由相同风格的人去判断。
想判定一个人的书法到底怎样其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主要还是看评判书法的人怀着什么样的感情和初衷去评判。
如果一开始你就抱着批判的态度去评价别人的书法,那么不管他写的怎样,你都会挑出瑕疵。写的太过工整,肩甲分明,你会说他的书法呆板缺乏灵性和洒脱;写的太过张扬,你又会说他写的太过潦草。总之书法的评价总会不自觉的掺杂太多的主观情绪。
前一段时间看杂谈看到过这样一则趣闻,一个环卫工人在墙上随便写了一行字,内容为“此处禁止倒垃圾”。在我看来那字写的就是小学生的水平,没有一丝一毫的亮点。
可是这行字在一些专家的眼中就像是出自不世出的高手之手,比例适中、苍劲有力。就这样这行字在网上火了很久。
有可能当初写这行字的环卫工人也不会想到自己的笔墨会受到如此的推崇。
所以我觉得对于书法而言,写的清晰、写出个性就可以了。并无统一的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