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依照该规定,男方婚前的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再婚妻子不享有共有权。男方死亡后,没有遗嘱情况下,再婚妻子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立了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第2个回答 2019-07-03
那房子应该是没有她的份额啦,不过她和她老公结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他老公去世后,她可以分得财产的一半,然后再和他老公的儿女分搳他老公的那部分财产。
第3个回答 2019-07-03
不是的,只要双方登记了,就是夫妻的财产共同才产,他老婆是有权利记成的
第4个回答 2019-07-03
应该不会的,因为你们是合法夫妻,如果男方子女不给,你就通过法律程序去要属于你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