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后在娘家的拆迁安置房,男方共有财产权吗?

如题所述

离婚引起的分家析产案件,在杭州也是常见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屋拆迁。杭州离婚律师用三种情况来分析,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如果女方在娘家有房产,而且是婚前的针对房屋的补偿,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因为女方的户口所获得的补偿,不管是面积还是金钱,原则上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女方没有房产,父母分了一部分房屋面积给女方,在没有明确指定给女方个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不想和男方共有,需要与父母一个赠与协议,约定房屋面积赠与女方个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配偶关。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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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1
要区分具体情况,是否为父母对女方的单独赠与,单独赠与就不是共有财产;男方是否有出资,有出资则可能构成共有;关于该房产是否做出其他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相关法律依据有: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有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署相关协议即可。另一种是协商不好,起诉到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3
女方娘家的拆迁款,即使在婚后,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因为这笔钱,有特指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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