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租房报名时间

如题所述

为加快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相关文件要求,我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报名正式开始,报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9日-3月31日16时截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领表地点: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05室(民泰路317号,可乘坐6路公交车‘住建委’站下车即是)。
      咨询电话:0531-83213290。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户籍(宅基地的除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章丘无住房的单身人员;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轿好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章丘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已拆迁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已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析产手续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仿岩未满3年的,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可视为无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具有章丘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城镇特困家庭、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家庭(个人)可申请怡祥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
四、报名流程:
      1、申请家庭(个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及户口本原件前往章丘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组3005室领取《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同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审核表”填写完整盖章且相关申请材料齐全后在报名时间内一并交回住房保障组视为报名完成。
      2、报名时领取《章丘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未交回的、审核表及申请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交回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结束后进行报名家庭资格初审,初审工作由章丘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组负责完成,审核合格的家庭(个人)进行公示,公示完成且无异议的申请家庭(个人)纳入2023年备帆御度摇号分配范围,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五、租金标准:
      1、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的通知》章价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8.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收,根据住房的面积大小上下浮动约5%。具体标准由执收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保障标准(人均使用面积16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元收取。
      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免收物业费;城市低收入家庭物业费按合同约定标准的80%执行。
六、公示平台:
      本次报名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于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章丘区住建局公共租赁住房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1:章丘区政府官网:/。
      2:官方微信公众号:章丘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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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新申请报名通知中有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文件规定相悖的,以文件规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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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公租房,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租房费用。不过,公租房的申请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同时它的申请时间、申请材料都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我要和大家一起了解的是公租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就带大家走进去了解。



      公租房申请时间截止时间如下,您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注意事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政策、流程、选房等问题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登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了解。

      公租房虽然不是归个人所有,但是其低廉特性有效解决了房价高、租金贵、租房难的缺点,公租房往往是刚刚推出,就被抢占,十分火爆。

      公租房申请时间为5月与10月,分两批进行申请。公租房只有一些中低收入人群才可以享受到。申请人只能将公租房用于自住,如果有转租等行为被发现的,该房屋就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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