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流程

如题所述

流程如下:
1、双方带齐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合同原件,还有现场照片,到理赔受理点填表,打印协议书;
2、双方无异议后打印事故认定书;
3、凭事故认定书到指定窗口找保险公司定损维修;
4、保险公司进行验车,然后在验车单上盖章;
5、交警盖章,然后即可申请理赔。如果您没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到达快速理赔中心。是没法使用快速理赔的。
首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分辨:
1、轻度追尾
轻度追尾是车辆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故之一,检查是否追过尾得从车身打开发动机盖,检查发动机盖的边缘胶条是否平整,触摸感觉是否偏软,如发现胶条不平整或者触摸感偏软,则应该是修复过发动机盖。
2、重度追尾
车身的主梁和元宝架是判定是否发生重度追尾事故的主要来源地,如果发现主梁上有焊接口则肯定该车发生过重度撞击。在减震器上的两个旋状小箱子上也必须是原厂胶,如果非原厂胶,也是发生过追尾事故,判定方法同上。此外,水箱框架上的铆钉全都应该是由机器敲打进去,材料为铁,如发现换为铝制铆钉,也可判定为发生过事故。
3、翻车
要想知道是否翻过车很简单,如果一辆车翻车之后,维修人员再修复完毕之后肯定要为其做喷漆处理,敲击车顶部,正常情况会是特别脆的声音,如果声音发闷则是因为做过漆,那基本上就是翻过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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