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医保慢病政策

如题所述

1.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有那些病种?待遇是多少钱?在哪里办?什么时间办?门槛费是多少?
      (1)病种有: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冠心病、脑血管病、心肌病、帕金森病、甲减甲亢、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银屑病、肺心病、肺气肿、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年享受1500元门诊待遇。
      (2)申报方式:以上病种的患者申请门诊慢性病到本单位或者档案代理中心(破产单位、退休、个体参保者)报名,由单位或者档案代理中心初审后,统一申报到医保局慢病鉴定科最终审核后,集中安排鉴定。报名申报所需表格;由单位自行下载盖章。(工作群下载)。
      (3)报名所需材料:一寸蓝底近期照片两张、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备案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住院病志一份或者门诊病志(三次确诊记录、相关检查三次)。
      (4)报名时间:3月份(1日----25日)和7月份(1日----25日)
      (5)门槛费(起付标准):统筹支付,三级定点医院:500元/年、专科定点医院:300元/年;二级定点医院:200元/年、一级定点医院:100元/年。
      2.恶性肿瘤普通治疗在哪那里办?待遇是多少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报名地址:市医保医院(新抚区粮栈街裕民路17号裕民商场北门对面)咨询电话:024-52625340
      (2)所需材料:加盖医院病案室红印章的患者住院病志复印件1份;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3)报名时间:周一全天、周四下午。报名可由患者家属代办,鉴定当日需患者本人参加鉴定。
      一年享受3000元门诊特慢病待遇。
      3.肿瘤患者如何办理放疗待遇?待遇是多少钱?
      (1)所需材料:提供市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该医院病案室专用章)或门诊病志原件(不少于三次就诊记录)。具体材料应包括患者住院首页、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相关影像报告及近期已完成的一次放疗记录等;此外,患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2)办理地点:
      市第四医院放疗科(放疗一病房56208815、放疗二病房56208829、放疗三病房56208836)、
      市中心医院放疗科(5号楼4楼,57850648)、
      市矿务局总医院放疗科(6号楼2楼,52535920)
      注:鉴定合格人员至备案之日起可享受放疗特病待遇,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一年享受6万元门诊特慢病待遇。
      4.如何办理靶向药(高值药品)待遇?
      (1)所需材料:需提供所患疾病相关资料,(详情请咨询各医院鉴定专家),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2)办理地点(各医院相关科室)
      市中心医院、市矿务局总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院、市眼病医院,各医院相关科室。
      一年享受6万元靶向药(高值药品)待遇。
      注:鉴定合格人员至备案之日起可享受高值药品待遇;每名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5.患了肾病,现在需要透析,如何办理?
      (1)所需材料:提供市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该医院病案室专用章)或门诊病志原件(不少于三次就诊记录)。具体材料应包括患者住院首页、出院记录、检查所涉及的影像及报告及近期已完成的一次透析记录等;此外,患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和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2)办理地点:
      市中心医院血液净化科(2号楼4楼,咨询电话:57850648 )
      市矿务局总医院血液透析室(5号楼10楼,咨询电话:52533621)
      市中医院石化院区血液透析室(8号楼3楼,咨询电话57826659)
      一年享受6万元门诊特慢病待遇。
      注:经指定医疗机构专家鉴定合格人员,需在医保部门备案之日后,方可享受透析特病待遇;每名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6.精神类疾病能办特病吗?在哪里办?每年有多少待遇?
      (1)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难治性双相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难治性强迫障碍)这几个病种可以申请特病待遇。
      (2)所需资料:需提供市级(或以上)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志复印件,及近两年门诊就诊记录;一寸蓝底照片2张;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地点:清原县申请人到清原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咨询电话:58520216;新宾县申请人到新宾县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原老二高院内)咨询电话:55032078;市内、及抚顺县申请人到市第五人民医院申请,咨询电话:54771656。
      注:每名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4)待遇:职工门诊统筹2500元/年;居民门诊统筹:2000元/年。
      7.患者有肝病需要抗病毒治疗?如何办理特病?
      (1)所需材料:加盖医院病案室红印章的患者住院病志复印件1份;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患者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2)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报名可由患者家属代办,鉴定当日需患者本人参加鉴定。
      (3)报名地址:市传染病院5个门诊(新抚、望花、顺城、东洲、总院)咨询电话:024-57106506
      注:每名患者只可享受一种慢特病病种待遇,新鉴定病种一经备案后,原有慢特病病种待遇自动取消。
      8.办理了异地安置,原有慢特病证,在异地如何使用?
      患者在办理异地安置同时,需要将门诊特慢病迁移到安置地。持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异地安置审批表在社保大厦一楼19、20号窗口办理备案(选择安置地一家医疗机构备案)。备案后在所选医疗机构现金结算后到抚顺市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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