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鲍勃·哈勒尔曾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建材市场的装卸工,47岁那年,他赢得了总额高达3100万美元的彩票头奖。两年后,拥有7处房产和5辆崭新汽车的哈勒尔把自己关在他漂亮的牧场豪宅的9间浴室中的某一间里,脱去衬衫,用手枪向自己的心脏开了一枪,当即死亡。
这是为什么?难道是他不够富裕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幸福?
科思说:“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他们只知道,只要有钱,有好车,有大房子,就是幸福。但是有了钱,有了好车,有了大房子的人,却并不比其他的人幸福。”
一个人之所以不幸,是因为欲望太多。
想不想换一个工资更高的工作?
当然想。
为什么要追求更多的工资呢?
为了生活更富裕。
生活更富裕为了什么呢?
如果乞丐比盖茨更加快乐,我们是应当羡慕盖茨还是羡慕乞丐?如果幸福只是一杯巧克力冰淇淋,这个世界也许会美好许多。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有一个著名的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在他看来,幸福取决于两个因素:效用与欲望。
效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经济学中用来表示从消费物品中得到的主观享受或满足。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因为它的主观性,所以,价钱越高不一定效用越高,消费越多也不一定效用越高。欲望就是想要达到的目标。从个人和家庭的角度来看,欲望就是过上高品质的生活,子女受到良好教育,能满足自己的爱好,能过上养尊处优的晚年,一生平安,无忧无虑。
显然,萨缪尔森的幸福公式说明,我们的幸福生活,就是过上“令人满意”的生活。当欲望既定时,人的幸福就取决于效用,效用越大越幸福;当效用既定时,欲望越小越幸福。总之,效用越大越幸福,欲望越小越幸福。
一份20世纪末的社会调查问卷,关注的就是“快乐”这个主题。调查的结果显示:美国人快乐水平是比较高的,60%的人感到自己是快乐的。而中国的情况却令人沮丧:认为自己快乐的人只有10%。其他各国情况不一。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发布了国内第一份《中国“212作幸福指数”调查报告》。报告表明,中国职场人士总体工作幸福状况也不容乐观。有近三成的被调查者的工作幸福感偏低,而仅有一成的被调查者的工作幸福感较高。
在某一阶段内,幸福最大化;效用最大化;收入最大化。但是无论多富有的人,他所拥有的财富都是有限的,即便衣食无忧的人,如果他有无穷愿望,则难免“欲壑难平”而难得幸福。人的欲望总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从某种角度看来,无论效用有多大,与无限的欲望相比,幸福都等于零。
因此,我们只有学会享受生命,珍惜所拥有的,才是幸福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