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方异地就医,备案需每次就医都重新备案,还是备一次以后都能用?

如题所述

医保卡办了异地备案后,是不影响本地使用的,异地就医是在当地医保办登记医保相应信息,在异地就医结束结算时将信息上传给参保地进行结算的。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用对账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住院医疗费用确认医保基金支付金额的行为。医疗费用结算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协议或有关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其住院费用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人员个人以及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扩展资料: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范产品推出流程。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机构进行登记。

被保险人地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当地规定办理被保险人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登记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参加异地医疗保险的地方行政机关应将参加异地医疗保险人员的信息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部级行政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全国远程医疗保险登记人员数据库,供当地行政机关和指定医疗机构获取远程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

第六条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医疗出院结算时,经办机构医疗费用根据国家的类别列表,远程医疗人员通过全国远程医疗在医院医疗信息计费系统实时传输到经办机构人参,人参经办机构根据当地法规的类别的成本核算。

区分个人参保人员和医疗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金额,结算系统和计算结果的远程医疗回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中使用和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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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4
长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填报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居住地选择1—5所定点医院,在所选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负担起付金,不降低报销比例。
2.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步骤
(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
(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
(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3.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4.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第2个回答  2021-02-04
人家问的下次再住院还需备案吗?是需要还是不需要。不是想看到你所问非所答的问题,更不需要所谓政策条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9
如果你不需要变动你的就医信息,就无须每年备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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