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去前公司合作的单位,现在前公司找到现在要去的单位叫他们拒收我。前单位拖欠我的工资也不给我了。

正常离职后公司客户单位邀请我去他家工作,去面试时候前单位知道了,叫客户单位拒收我,还要扣除我之前加班的工资,共4个月的加班。加上拖欠2个月工资共半年的工资。请问我如何解决这事情,我做的违反什么呢吗?
原单位或许嫌丢人,或者以为挖他墙角了。

难道有签竞业禁止协议吗?那不让你去客户单位还是合理的。
但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如公司还是不处理,就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追问

没有签过敬业禁止协议。只签正常劳动合同。

追答

那去去劳动局投诉,如公司还是不处理,就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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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6
不给你就去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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