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 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8%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8%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本地规定现金和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他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现金: 10
政府债券: 15
抵押贷款: 20
其他贷款: 50
其他资产: 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的债务。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的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10 * 0% = 0
政府债券15 * 0% = 0
抵押贷款20 * 50% = 10
其他贷款 50 * 100% = 50
其他资产5 * 100% = 5
总加权资产风险 65
所有者权益5
核心资产充足率 (T1/加权资产风险) = 5/65 = 7.69%
尽管银行A看似有着高达95:5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或者说,95%的资产负债率,但它的核心资产充足率则充分的高。此银行风险较低,因为它的部分资产比其他资产风险低。
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平均风险资产的比值,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12.5)
其中,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二级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未公开储备、普通呆账准备、混合债务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
资本扣除项包括(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风险加权资产为对应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求和所得到的带有风险的资产额。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量的波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或表外头寸在被清算成冲抵之前遭受价值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与市场供求状况、利率等因素有关。
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解析
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会有自身的系统风险,所产生的系统风险根源之一,就是由于商业银行是用少量资本运营大量债权资产来获得较高回报率的,这就是商银行在运营过程当中所使用到的杠杆原理,也是产生风险的根源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世界范围内的金融体制改革确立的金融控制指标是交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确定为8%。如果低于这个金融控制指标,那么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系统风险就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