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底薪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扣底薪是否违反劳动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扣除底薪导致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其次,用人单位在扣除底薪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而擅自扣除底薪,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在扣除底薪时未经劳动者同意或导致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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