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证据吗

如题所述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但是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的,在私密场所录制,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录音都是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第三,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劳动仲裁证据有哪些
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提交如下证据: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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