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06
首先,你搜集民歌并将它们整理成一本书的行为属于汇编行为,因汇编行为形成的作品成为汇编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你对于该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果这些民歌是自古流传下来并已进入公共领域即大家都可以使用的,你不存在侵权行为。
其次,当别人在做与你同样的事情即也在对这些民歌进行汇编的,只要是他们自己独立创作具有独创性的即没有抄袭你的作品的情况下,他们也是具有著作权的,没有侵犯你的版权。
最后,对于你的作品能否出版及其可能性问题,这要看你所投递的出版社是否愿意出版及是否具有市场价值。如果具有较好的市场价值,我想出版社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是愿意出版你的作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