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小视频属于著作权客体吗

如题所述

(一)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是:(1)该视频是有作者独立拍摄、具有独创性,可以称之为作品。(2)该视频不是录音录像制品(比如直播录制、课程录制、表演录制),录音录像制品只属于著作权邻接权保护范围
综上所述,只要是作者自己独立完成(复杂电影不一样,涉及面广,著作权大部分是属于制片人)、具有独创性、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可以收到著作权保护,属于著作权客体。有一点注意:视频或者类电影越复杂里面的著作权关系就越复杂,包含了剧本著作权、音乐、文字、美术、软件、肖像等等权利。 希望能帮到你,希望能采纳 。有疑问可以随时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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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2

您好,首先要确认著作权客体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这种分类方法。

相对于长视频来说,短视频尽管短,但其同样是作者创作行为的产物,是作者思想与情感的外在表现,在满足原创性的前提条件之下应受版权法保护。纠结于时长的长短对短视频进行类型化从而对其是否为作品及是否满足原创性要件进行判定并非明智做法。另外,创作本无高低,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并非版权法所关注的对象,从所谓创作高度的角度对短视频进行类型化亦非明智之举。

第2个回答  2019-03-28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第3个回答  2019-03-14
您好,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不得作为商业使用,使用就是侵权,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开始受保护。
第4个回答  2019-04-03
您好,
1、著作权客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是:(具有独创性,可以称之为作品。如果该视频是录音录像制品,比如直播录制、表演录制,就不是著作权客体。
3、只要是作者自己独立完成、具有独创性、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就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属于著作权客体。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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