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土地增值税是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一)税额计算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1、计算增值额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3、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三)具体计算方法:
例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并出售一栋写字楼,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公司支付100万元的地价款,投入了200万元的建造成本,银行利息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计算应纳的土地增值税。1、确定收入为1000万元;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地价款:100万元开发成本:200万元开发费用:(100+200)×10%=30万元与转让有关税金:1000×5%×(1+7%+3%)=55万元加计扣除:(100+200)×20%=60万元扣除金额合计:100+200+30+55+60=445万元
1、计算增值额:1000-445=555万元
2、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555÷445×100%=124.72%3、应纳税额的计算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445×50%×30%=66.75万元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445×(100%-50%)×40%=89万元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555-445)×50%=55万元应纳税额:66.75=89+55=210.75万元
按速算公式计算:555×50%-445×15%=277.5-66.75=210.75万元
例2:某企业转让七十年代建造的厂房一栋,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转移价格为500万元,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经评估,厂房的重置价值为480万元。现五成新,则该厂房的评估价为:480×50%=240万元应交税金:500×5%×(1+7%+3%)=27.5万元
增值额:500-240-27.5=232.5万元
增值比例:232.5÷267.5×100%=86.92%
应纳土地增值税:232.5×40%-267.5×5%=93-13.375=79.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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