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家做饮品店的品牌公司(并没有注册商标的那种品牌)招股东,通过熟人找到我,微信聊天中沟通交流说其他投资人都是一样的总投资额来按股份投资,每一个股东的合同都是分开签的,中途我觉得不对,要求品牌公司公示其他股东的合同及转账记录,品牌公司以合同中有保密条款为由拒绝公示,最后我才发现,自己比别人多出了二十万!他们这样欺骗我,在我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签的情况下签下了套路合同有效吗?可撤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