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儿媳另嫁,公婆心里是啥滋味?孩子咋办?

如题所述

  首先,无论“公婆”心理是啥滋味,都无法改变当事人已经离婚的的事实。因为,双方一旦离婚,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任何一方都有权利重新选择配偶,重新组建家庭。
  其次,关于孩子。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扶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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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1
男孩子由母亲抚养女孩子由父亲抚养
第2个回答  2016-09-11
孩子应该由母亲扶养
第3个回答  2016-09-11
心理很舒服。儿子送人
第4个回答  2016-09-11
肯定心里不好受会苦了孩子的
第5个回答  2016-09-11
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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