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拘留三天的会在三天后的时间放出来,具体几点没有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释放时间应该是第三日24时,也就是第四日0时,一般要到第四日上班时间释放。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正饥、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者缓纳重大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扰清没依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公安机关是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他们处于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一些突发的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果不赋予他们拘留人犯的紧急处置权,而按逮捕程序呈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再捕人,就会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使社会秩序遭到更严重的破坏。
2、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的批准手续,不需采取拘留。只能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才能采用拘留。拘留一般是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采用的,也可以在立案前采用。所以,它不仅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也是一种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断然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