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去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失业保险是针对失业特殊人群设立的一种保险,目的是为了给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应该及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办理失业保险去哪个部门?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办理失业保险去哪个部门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但现在很多地方开通了网上办理流程,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办理即可。

二、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办理失业保险去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前往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前往时需要准备号个人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失业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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