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时间到了,你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如果现在要辞退你;不管什么原因,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你。并且支付你1年1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是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应该按照合同年限给你经济补偿;不是半个月工资。
由于你们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的补偿。
你的情况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补偿0.5个月工资,如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1、附件如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培训计划应当在行业的平均水平,如果定得要求明显过高大大超过行业平均水平那就是不合理的,单位不能依次认定劳动者培训不合格。
3、如因定的培训计划超过合理的程度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你好,工资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就已经是对工资、收入的认定了,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遵照工资表的约定履行合同。
附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内容不违法,又有双方签字盖章,就合法有效
不具法律效力。合同必须有签名或盖章,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附件在合同中未提及证明该合同没有附件,那么所谓的附件再怎么写也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