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苏州户口,也没有房产,孩子可以在吴江读书吗?

如题所述


没有苏州户籍和也在苏州没有房产,孩子也是可以读书的,有两种情况。

第一,就读民办学校;第二,就读公办;但是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种情况:

一、幼儿园入学:现在幼儿园教育不需要学籍,根据2016年苏州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新政,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需要满足条件: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可以申请入园。2016年幼儿园入学年龄为:为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入园所需材料:针对非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以下材料便可报名入园:

                           ↓↓↓

①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②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③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

④户口簿原件;

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⑥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

⑦家长身份证原件;

⑧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

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


二、小学入学:现在学生一生只有一个学籍,是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也是从小学开始进入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那么孩子没有苏州户籍怎么上小学呢?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两个为主”原则,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以在苏接受义务教育。

满足的条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并且满一年以上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的,可以到暂住地所属区的定点小学报名入学,或者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定点小学。

报名所需材料:

①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② 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④ 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

(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⑤ 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三、初中入学:

所需满足的条件: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和市区直属)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申请、报名。

这两种情况总结起来,就是不管孩子从苏州小学毕业,还是从外地小学毕业,只要材料齐全,都可以申请进苏州的初中学校。

入学所需的材料: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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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前面四点同小学入学材料;

②第五点为: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注意

从2015年起苏州市中考严格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


四、高中招生:为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今年鼓励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

改革试点有四个变化:

1、取消择校以后,中考成绩只看统招线;

2、除了统招以外,学校录取还可自主招生;

3、每位学生限报一所,考试时间放在中考以后;

4、自主招生在提前批,可能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

注意

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高中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第二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积分入学,以下是积分入学的相关问题整理:

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起,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

1、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后,原有的“三稳定”政策仍然有效吗?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就读民办学校无需申请积分。

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原来的“三稳定”政策不再适用。

2、流动人口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能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年级仅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3、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4、如果达到了录取积分,可以随便选学校吗?

不可以。积分入学学校是有划分的,你所在的地方有固定的学校可以选择。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

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6、流动人口应在何时何地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

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年,申请人从1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7、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无空余学位或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8、在我市已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流动人口于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取得住宅房房产证(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土地证,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9、2016年之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读书?

2016年1月1日前已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可不凭积分升入高一年级就读。上述对象中的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参加积分管理,申请积分入学。


希望我的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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