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儿童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已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满足连续就读条件:在杭州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1 年以上

提供材料:

1.《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3.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学籍证明连续就读 1 年以上的证明

4.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还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公安机关或者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资料来源于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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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8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通过“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居住证预约受理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后,根据个人安排预约办证时间。经公安机关初审通过后,流动人口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受理点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间
居住证应及时签注,《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的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期满次日起《浙江省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办理地点: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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