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16
看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解除劳动合同,可拿到本人月工资7倍的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除本人月工资7倍赔偿外,还有各地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