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际上班天数计算工资,用人单位是不得克扣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扩展资料
日工资折算方法: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