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知道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吗?

我的档案也是办的人事代理,放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并且还有个报到证,上面写的报到时间是2010.7.1-2010.8.1,必须要去报到吗?是否需要本人再亲自回去一趟?公司很忙,很难请假。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十一号(经二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邮编:450003

继续教育部:65959149

人才交流服务部:65927775

网络管理办:65936585

就业创业服务部:65959125

流动党委办公室:65957359

社保:65560226

户口:65958137

职称:65998358

档案管理部:65957033

扩展资料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隶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负责流动党员管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办理超择业期和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市县人才交流业务指导。

中心内设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人事代理服务部、档案管理服务部、就业创业服务部、人才交流服务部、流动党委办公室、继续教育服务部、网络技术服务部10个部(室)。

参考资料:河南省人才流动中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19

0371—65957033,0371—65957469。可能会占线,多打几次就可以了。

报到证可以请人代办,代办人要带上你的报道证,身份证,他自己的身份证,还有你的代办委托书以及毕业证原件或学校证明。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抵达公交:40路、82路(东韩寨站)、2路、2路快线、23路、47路、64路、71路、77路、118路(黄河路经三路站)。

拓展资料:

报到证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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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4

电话:(0371)65956900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在办理档案接收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扩展资料

一、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以下六类档案:

1.调动人员档案。原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经调动或流动手续转往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人员的档案。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的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异地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档案须经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转接;垂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辞职的,参照“调动人员档案”办理。

3.毕业生档案。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可凭学生本人《就业报到证》或个人申请将档案转入我中心。

4.非公单位就业人员档案。在郑州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5.单纯学籍档案。非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超过择业期仍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归国留学人员档案,此类档案存档时,需审查其学历认证报告书和此前的履历证明、工作鉴定等,情况不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存档。这三类人员,如果此前有参加工作的手续,学籍档案应放回原单位归入本人档案中,不得单独将学籍档案存入我中心。

6.人才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从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

二、所需材料:

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2.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

3.调动人员的档案,存档时须提供在郑州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

4.档案转递通知单;

5.以单位名义集中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单位接收函,个人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6.毕业生存放档案要求提供就业协议书(经郑州工作单位和我中心盖章)原件或郑州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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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8-10

继续教育部65959149          人才交流服务部65927775

网络管理办65936585           就业创业服务部65959125

流动党委办公室65957359     社保65560226

户口65958137                         职称65998358

档案管理部65957033

拓展资料: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简介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河南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隶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

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

负责流动党员管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办理超择业期和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市县人才交流业务指导。

中心内设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人事代理服务部、档案管理服务部、就业创业服务部、人才交流服务部、流动党委办公室、继续教育服务部、网络技术服务部10个部(室)。

参考资料:河南省人才交流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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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7-16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0371- 65957033, 65957011,65957469, 65927767。
可能会有占线情况,多打几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十一号(经二路与红旗路交叉口)
线路1: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80(火车站-经三路种子市场),抵达黄河路经三路.
线路2: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1(火车站-森林公园),抵达红专路经三路.
线路3: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2(火车站-金水阳光生态园),抵达黄河路经三路.
线路4: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40(东韩寨-郑平公交站),抵达经二路东韩寨.
线路5: 从火车站出发,乘坐64(郑州花木城-火车站),抵达黄河路经三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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