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代人的生活压力比较大,况且孩子比较少,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有时候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比较容易做出冲动的事情。因为有时候对方的事情真的做的太过分,无论是谁都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的,所以如果身边没有其他亲人及时劝阻的话。但是这种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孩子之间无论发生什么矛盾,都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而不能借着“爱”的名义,随意行凶。
前段时间温州就发生这样的一起事件,林某的女儿在学校跟班里的同学叶某发生一点矛盾,但是叶某并没有道歉,所以林某直接带了刀,将叶某残忍的杀害在学校的厕所之中。这是一起典型的“以爱之名”的犯罪行为,林某似乎觉得这是爱女儿的行为,但事实上,确实在伤害女儿,这样让她如何面对学校的同学,将来踏上社会如何被人评价。
现在我发现“以爱之名”的悲剧时常发生,到底是为什么呢,细想之后,我觉得有以下原因:
1.现在的家庭中,还是不像以前那样,一家有好几个孩子,现在一个家庭一般都是一到两个孩子,所以孩子一直被父母视为宝贝,父母自然忍受不了孩子受到一点的欺负。
2.父母的教育程度不高,因为之前的生活比较落后,知识水平不高,所以那一辈的人一般都比较冲动,比较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
3.有可能是因为之前的信息传播速度跟范围没有那么广,所以很少听到这样的事情,现在的传播速度快,所以也就经常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4.有些情绪确实是很难控制,又恰巧身边没有能够开导的人,所以容易情绪一上来,意气用事。
这种“以爱之名”的悲剧,希望不要再次的发生了,凡事都应该和平的解决,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