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实得税后佣金为合同额的1%”如果合同额为1000万,乙方实得佣金应该是10万吗?这十万还需要再交个人所得税吗?这句话有语病吗? 请高人指点.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事情是这样的,甲方为大型合资企业,委托乙方(个人)协助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现在需要签份合作协议.其中在佣金比例的问题上出现疑问.甲方表示合同款的1%为乙方的佣金,乙方得到佣金后无需再缴纳任何税,税务全部由甲方承担.这一点,如何在合同里表示?."乙方实得税后佣金为合同额的1%”这句话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