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叔叔姑姑不同意自己继承全部遗产怎么办?

如题所述

摊上这样的叔叔、姑姑真是不幸,真是应了那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天攘攘皆为利往”。

       

发问者遇到的问题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阶段:父亲先逝世,当时奶奶尚在世,留下的房产依照法定继承次第是配偶(妈妈)、父母(奶奶)和子女(发问者),但当时并未对房产停止分割;第二阶段:后来奶奶逝世,奶奶从发问者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那一份自然归叔叔、姑姑继承。第三阶段:道理上房子是父母共同财富,所以妈妈想把房子过户到发问者名下,并且本人签署了放弃一切权的协议,但叔叔姑姑不愿意放弃继承,除非把他们那一份变现补给他们。

叔叔、姑姑的请求合理吗?

准绳上房子是父母共有财富,父亲在世时该房产的归属是父亲母亲各一半。父亲逝世后依照继承法规则,发问者、奶奶、妈妈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各自继承父亲房产1/3的份额,即妈妈占1/2+1/2*1/3=2/3,奶奶占1/6、发问者作为子女占1/6。奶奶逝世后,她的财富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即叔叔、姑姑、发问者父亲,但发问者父亲曾经逝世,发问者有权“代位继承”,同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匀分配奶奶的遗产。

留意,这里很多人都会误解,误以为只要叔叔、姑姑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发问者无权继承,实践上并非如此,《民法典》中有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则,指的是: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布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替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次第,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如今该套房产的份额变成了这样:

妈妈还是占2/3;叔叔、姑姑、发问者将奶奶的1/6份额均分,分别占1/18。

道理上该套房产的确是父母共有,但经过了两轮继承后,最终其中的1/9份额落在了姑姑和叔叔手上,这在法律上是合规的,叔叔姑姑的请求固然不近人情,但是贴合法律请求。

假如真的如姑姑、叔叔所说,请求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他们才同意过户的话,假定该房产市场价值180万,那么就要分别拿出10万给叔叔和姑姑,共计20万。

遗产流失上的躲避办法:

事情曾经到了这一步,那发问者只能自认倒运了,即使是到了诉讼阶段,司法也是支持姑姑和叔叔的诉求的。

从发问者的切身阅历来看,为了防止遗产流失到别人手里,事前其实还有很多办法能够予以防止的:

1.父亲在世时,签署一份遗产只归子女或配偶的协议,这样奶奶就无权继承了;

2.父亲逝世前留下遗言,遗言写明遗产归子女、母亲一方或两方一切,依照遗言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则,奶奶同样无权继承;

3.奶奶逝世前签署协议协议或留下遗言,写明从发问者父亲那里继承的房产份额归发问者、发问者的母亲两人一切或单独一切。

       

以上几种办法原本都能够防止房产落入叔叔、姑姑之手,但一条也没有采取,这才形成无法挽回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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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31
可以请求法律的保护,让律师来决断。因为你是爸爸的第一继承人,所以你完全有资格去继承父亲的遗产。亲戚的意见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05-31
其实这个时候的确是没有办法继承全部家产的,因为还有一部分家长是需要奶奶来继承的,但所有的事情和姑姑叔叔都没有任何的关系,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请律师的。
第3个回答  2021-05-31
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这样你就可以继承财产了,也可能是你年龄特别小,你的亲戚们先帮你看管,等长大了再给你也是一样。
第4个回答  2021-05-31
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作出最公正的判决,对于判决的结果,谁都不会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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