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道路通行应遵循的原则:
1、右侧通行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的原则,一切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一律在中心线的右侧通行;机动车朝同一方向行驶时,低速车最右侧行驶。
2、各行其道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机动车、小型机动车及摩托车必须分道行驶,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也必须走人行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右侧通行。
扩展资料:
另外,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的规定: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紧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左转弯大转弯)。
4、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我国的道路通行原则是右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点 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在指挥疏导交通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的交通流量变化,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
在信号灯正常工作的路口,可以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合理使用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指挥机动车快速通过路口,提高通行效率,减少通行延误。
在无信号灯或者信号灯不能正常工作的路口,交通警察应当使用手势信号指挥疏导,提高车辆、行人通过速度,减少交通冲突,避免发生交通拥堵。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遇到交通堵塞应当立即指挥疏导;遇严重交通堵塞的,应当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查明原因,向上级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右侧通行原则:汽车大多数国家是靠右行的,只有一些岛国等国家是靠左行驶。汽车靠右行驶是考虑安全原因,据说双手握方向盘时,遇到紧急情况,大多数人会下意识的向右转方向盘,靠右侧行驶这种行为不会冲到对面逆向车道上,危险较小。
在同一条道路上同时运用靠左通行和靠右通行安全的行走和行驶,即使冲到对面逆向车道上就是要同时运用靠左通行和靠右通行安全紧急避险。当冲到对面逆向车道上时,一要沉著冷静;二要双方同时减速避让。一方向左侧或向右侧避让,另一方向相反的方向避让。
扩展资料: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行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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