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转正签订合同。

15年11月30日到单位报到,现在试用期已经超出,本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多次沟通拒绝后,近日开会以不符合单位要求为由将本人开除,我如何要求补偿我的利益?例如五险一金,赔偿金等或者双倍工资?
是不是用人单位与个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个人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必须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第1个回答  2018-03-26
我现在也是这种情况?三个月过了,说没有达到要求,要延长两个月试用期,不懂最后会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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