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孩子母亲的户口本跟身份证,怎么补办出生证明

如题所述

【1】没有孩子母亲的户口和身份证,是不能开孩子在医院出生证明的。
孩子想落户口,只能孩子生物学父母和孩子去做亲子鉴定。
孩子要是被收养的,孩子养父母要去县级民政局办理孩子收养证明。才能给孩子落户口。
【2】根据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3】《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登记户口的问题意见》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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