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
中国工会在中国工人运动发展的基础上诞生 。1921年8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 ,就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
全国工会的通信联络机关,
张国焘、邓中夏先后任主任 。1922年5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确定筹备全国性工会组织 。1925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正式成立了
中华全国总工会。抗日战争时期暂停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名称 ,成立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和各抗日根据地总工会。
解放战争时期边区总工会和各根据地总工会联合为解放区总工会。1948年8月1日由解放区总工会和国民党统治区工会在哈尔滨联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
1978年10月召开了中国工会九大,修改通过了《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地区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
为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组织和带领工人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掀起了多次大罢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全总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并致力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改善和丰富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力地推动了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对外遵循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到1990年底 ,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会组织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关系。
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2年5月1日~6日
地点:广州
代表人数:162人,代表100多个工会组织、23万余名会员。
总部主任:邓中夏
主要内容: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纪念“
五一国际劳动节”,联络全国劳动界之感情,讨论改良生活问题,讨论各代表提案等。会议通过了《罢工援助案》、《八小时工作制案》、《全国总工会组织原则决议案》等10项决议案,并决定在全国总工会成立以前,由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各地工会总通讯机关。大会还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
宣言》。《宣言》阐述了工人阶级的处境和工人运动的发展方向,并强调工人阶级要联合起来。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5年5月1日~7日
地点:广州
代表人数:281人,代表166个工会组织、54万余名会员。
委员长:林伟民
副委员长:
刘少奇 刘文松
秘书长:邓中夏
主要内容:大会的中心任务是:讨论确定
国民革命中工人运动的策略、方针和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会组织。会上通过了《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组织问题决议案》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总章》等30多个文件,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并成立了全总执行委员会,选举林伟民为委员长。大会还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入赤色职工国际,以加强与世界
无产阶级之间的联系与团结。
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6年5月1日~12日
地点:广州
代表人数:502人,代表全国699个总会和分会、124万余名会员。
委员长:苏兆征
副委员长:项英
秘书长:刘少奇
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国民党分别向大会致了祝词。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的发展及其在国民运动中之地位执行的决议》、《劳动法大纲决议案》等30多个文件。大会号召全国工人阶级、全国699个总会和分会积极行动起来,为迎接和支援北阀战争的胜利进军做好准备。大会选出新的一届执委会,苏兆征当选委员长。
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7年6月19日~28日
地点:汉口
代表人数:420人,代表全国280万有组织的工人。
委员长:苏兆征
秘书长:李立三
主要内容:这次大会是在
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之后的危急关头召开的。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团结各阶层人民,反对
帝国主义的破坏和
国民党右派的政变,以挽救革命。会议通过了《政治报告决议案》、《国民革命的前途和工会的任务》、《女工问题决议案》、《童工问题决议案》、《反法西斯主义及对法西斯工会斗争决议案》等13个决议案,并发表了大会宣言。大会选举了新的全总执委会,推选苏兆征为委员长。
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
1929年11月7日~11日
地点:上海
代表人数:29人,代表10多个地方及铁路、海员等产业的赤色工会会员3.9万余人。
委员长:项英
秘书长:林育南
主要内容:大会是在党内左倾冒险主义情绪的影响下、在革命力量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的情况下召开的。中共中央向大会发来祝词,项英代表全总作了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工人斗争纲领》、《工会联合决议案》、《农村工人工作大纲决议案》等12个决议案及《告红军将士书》、《致赤色职工国际及世界各国工人书》等13项通电。大会选举了新的全总执委会,推选项英为委员长。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1948年8月1日~22日
地点:哈尔滨
代表人数:518人,代表全国各地有组织的工人283万多人。
主席:陈云
副主席:李立三 朱学范 刘宁一
主要内容:大会总结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白区和革命根据地的工人运动的经验,制定了正确的工运方针和政策,在中国工运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大会认真听取并着重讨论了陈云《关于中国职工运动的当前任务》的主题报告等。大会还通过了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决定恢复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朱学范向大会致《闭幕词》时说,这次大会不仅在组织上是统一的,在意志上、思想上、精神上、行动上都是统一的。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执委会,推选陈云为全总主席。
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3年5月2日~11日
地点:北京
代表人数:830人,代表全国1002万会员。
名誉主席:刘少奇
主席:赖若愚
副主席:刘宁一 刘长胜 朱学范
主要内容:会前,全总六届三次执委会决议,将第七次全国劳动大会改为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由刘宁一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致词,赖若愚作了《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为完成国家工业建设的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的决议及《关于拥护世界工会联合会召开世界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赖若愚当选为全总主席。会议决定刘少奇继续担任全总名誉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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