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7天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不办取保候审是否放人

如题所述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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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5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应当做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有异议的时,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第2个回答  2014-05-15
要么直接放人,要么变为取保。
第3个回答  2014-05-15
可以申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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