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是肯定错的~!
但你没交待清楚:
1、07年公司对该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因?
2、你公司是否为房地产公司?(是或不是,财务处理差别很大。)
3、你公司会计政策中选择的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制度》?
4、你公司自06年12月购入该无形资产后,有没有计提累计摊销?如果没有,则需要做前期差错更正,补计提。
5、你公司持有该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自用还是持有以备增值的投资?财务处理完全不同。)
6、该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涉及到年摊销额)
作为会计人员,在进行该笔账务处理或更正时,首先需要了解上面6条。所以,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我才能回答你的账务处理喔~!
另外:单纯从给的条件上来看,不仅仅是重复加计的问题。无形资产必须按成本计量,所以对于评估价来说,对无形资产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如果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的前提存在的话(也可能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关键上看我问题中的第5条——用途),那么该无形资产原值仍然是313421元,账面价值因为你未给出土地使用权年限,所以无法确定年摊销额,账面价值就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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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yanj283119,你和提问者庄园283是一个人吗?(都有283,呵呵...)
对于你补充问题的答复:
1、错误。2007年1月10日,该自用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增入了157万元,为错误会计处理。
这个错误是非常明显的。无论是适用《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现在大多数企业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处理均为严重错误。
原因:无形资产按成本入账,不考虑公允价值。(其实所有的非流动资产——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都是按成本入账。)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
所以,你公司在2007年1月10日所做的错误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1570 000
贷:资本公积 1570 000
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是没有任何会计依据的。需要进行差错更正。
处理建议:因为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所以处理时要报经高层,最好以会议的形式,请高层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如果是我,处理流程如下:
1)先收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处理要求的资料。(就是我在上面说的参考资料.)。主要以你公司依据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但也同时要拿出现在用的最为广泛的《企业会计准则》做辅助资料。
2)将更正的会计分录,写出来,一同作为资料到时的证明资料。更正分录:
借:资本公积 1570 000
累计摊销 107 283.33
贷:无形资产 1570 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7 283.33
(其中:107283.33是自2007年1月至2010年5月,因虚增的无形资产多计提的折旧,也应当调出。计算步骤:[(1570000/50)/12]*(12*3+5) 意思是,多增加的157万元的月折旧额乘以2007年1月至今(41个月)的折旧月份)
3)以书面的形式写出,该项处理对今年年终的报表的影响,以及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并且指出,该影响不是因为更正分录造成的,而是由于2007年1月的错误会计处理造成的。
4)向领导提交意见和资料,并同时做口头解释和建议。
5)如果总经理(注意:别的不行)有别的考量,比如说,希望仍然保持该无形资产高估的价值(往往会这样,总经理往往希望不去动它,而又担心会触范法规或规章)。你再来问我好了:我应该还能提出另一种,通过变更会计制度的方法保持该资产的高位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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