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税款就必须交,就算你想把公司注销,也必须把税款先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追问我们这边规定每月不超过2W不用交税的。再者不是说,不年检不报税公司就自动注销吗?如果我这样注销了之后,会不会有法律责任呢?
追答非正常状态是注销不了的,如果你每个月不超过2万元,你可以到税务部门把情况说清楚,先解除欠税状态,然后等税务局查帐核实了以后,确定你公司没有什么问题了,才可以办理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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