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高速公路,对于上述5类车的收费是不一样的。
具体到8座的小面包来说,以北京市为例:
1、在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G7京新高速、G45大广高速、G4501六环路、G102通燕高速、G106京广线、S15京津高速、S36机场北线、S46京平高速、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等高速公路上行驶,是按照1元/公里进行收费
2、在G2京沪高速上是按照0.47元/公里收费
3、在G4京港澳高速是按照0.66元/公里收费
4、在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是按照20元/公里收费。
扩展资料: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主体性质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两类。公营(中国称为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主体是政府所属机构,私营(中国称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公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支需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私营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定价和营利水平需要接受政府的管制。实践中,也存在公私合营的收费公路。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类。开放式收费公路也称栅栏式收费,收费站通常设置在公路主线上,车辆按通过次数支付通行费,其中又可分为单向收费和双向收费两种,开放式收费多用于独立桥梁、隧道及非控制出入的道路。封闭式收费公路多用于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车辆用户根据进入和驶出路段的行驶距离支付通行费。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目的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回收建养成本和对拥挤定价两类。其中,对拥挤定价也称拥挤收费,是通过对交通高峰时段道路进行定价收费,使道路交通拥挤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合理调节道路交通需求,新加坡(于1975年)、奥斯陆(于1990年)、伦敦(于2003年)、斯德哥尔摩(于2007年)等城市先后实施了拥挤收费政策,但也有香港、纽约等城市的拥挤收费方案被否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收费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