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单位开发票 但是我的发票是上海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这种发票在北京报销可以吗?

发票的抬头符合公司要求 也有上海国家税务局的公章 也有开具发票公司的公章!

根据你说的情况分析,发票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开具使用不符合规范。
正确的使用方法是在原发票领购地开具使用发票,不得跨市县使用,更不用说跨直辖市了。
最好是返回上海市原单位开具使用发票才合理,跨区使用发票被国税局发现是可以罚款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违反规定: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处罚依据: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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