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分封相权

宋朝分封相权

  宋朝在宫城内设置中书门下,作为中枢部门的首脑 官署和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或称政 事堂。中书门下的长官在北宋前期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为分散宰相的事权,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宋神 宗赵顼元丰官制改革,撤销中书门下,将其职权分归门 下、中书、尚书三省,以尚书左、右仆射各兼门下、中 书侍郎为正宰相,再设门下、中书侍郎各一人,尚书左、 右丞各一人为副宰相。宋徽宗赵佶时,蔡京为相,自称 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 仆射为太宰、少宰,作为宰相。南宋时,改左、右仆射 为左、右丞相,复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宋哲宗元□时,设 平章军国重事或同平章军国事,以处“老臣硕德”,位 居宰相之上,每数日一朝,非朝日不到都堂。宋宁宗时, 韩□胄任“平章军国事”,每三日一朝,宰相不再掌印。宋朝设置枢密院,作为主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枢 密院与中书门下对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其 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 枢密院事等。
  主管财政的最高机构,北宋前期称“三司”,即盐铁、 度支、户部三部。其长官称三司使,号称“计相”。宋 神宗改革官制,撤销三司,将三司的大部分职权归户部和 工部。南宋增设总领所,负责供应数路或一路各军钱粮, 并参预军政。其长官称“总领某路财赋军马钱粮”,简称 总领。
  北宋前期,宰相主管民政,枢密使主管军政,三司使 主管财政。宋神宗官制改革后,宰相实际兼管财政。南 宋时,宰相又兼任枢密使,兼管军政。这样,宰相再次 握有民政、财政和军政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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