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小区被人偷了,物管有没有责任

如题所述

  摩托车在小区被人偷了,物管是否有责任,按具体情况确定:
  摩托车在小区,物管提供场所,并对摩托车的寄存实行收费的,则形成保管合同,物管有保管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当事人对摩托车被人偷也有过错的,需承担部分责任。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而完成保管物交付的法律前提则体现为保管人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将车辆停放于在露天临时停车场被盗,天眼看见车辆被盗,那么就是损失事实存在,停车场收取相应的停车费,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车辆停放于停车场内失窃,停车场应承担合同责任。
  如果不赔偿,可以按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管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 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6)责任承担:
   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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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5
掏钱了就有。
第2个回答  2015-10-05
收钱的有责任,免费的木有。
第3个回答  2015-10-05
有的。交物业费了肯定他们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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