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开一辆小轿车,前方有一大排开得比较慢的摩托和电动车,由于当时对向来车,我跟在摩托和电动车后面,等对向来车过后,我没注意到前方有路口,就加速超过前方的“摩托和电动车队”,结果刚好其中有一辆电动车左拐(他打了左转灯,我没看到),与我的小轿车的右侧进行了剐蹭,事故造成开电动车的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脚踝和屁股等多处挫伤,小车右侧不同程度凹陷和划伤,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但是能开。就想问问这种情况,是我全责还是怎么样?还有就是电动车和我本来是同向行驶的。责任认定出来,怎么处理比较靠谱?
是厂区道路,另外一边因为特殊情况封闭了,当时我们都靠右侧行驶的,电动车拐弯的路口时在大路的左边,我也是从大路的左边超车,然后他往左边拐,我在中线左边的路超车,我的车右侧和他进行了剐蹭。
追答不太好分清责任的情况下,交警判定机动车的责任更大一点,能找人更好,不能找人也尽量让对方承担一些责任。
追问我发帖子的意思就是想知道这个情况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现在交警处理现场基本上都是先双方协商,不行他才做认定,现在我这边的情况是一个公司的,没到扯破脸的地步,就是说基本上肯定是协商解决呢,但是我要考虑下,这个情况,如果让交警来做的话是不是会判我全责,如果是判的话,我就直接自己认全责算了,我有全保,如果他也有责任的话,我也可以协商我全责,但是要和他说清楚,这样就可以让他少要点其他的费用,免得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我全责。
追答你想的非常正确,如果对方是讲理的人,你可以这么做。如果对方不讲道理,还是等认定书下来再说吧,不过要等出院以后才能谈赔偿的。赔偿是有标准的,不是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的,否则保险公司不会认可的。
追问是这么个情况,但是交警肯定会让我们协商,在不知道交警认定的情况下,我觉得自己太被动了,但是我可以下定论就是,这个交警认定结果肯定是根据我们协商来的,因为同一个公司的人不可能撕破脸,就是想知道他有木有责任,可以让我在协商的时候有点底气,或者说能够减少点经济损失。
追答光是财产损失是有底的,以后也没有后遗症。这个伤人就不一样了,处理不好,有可能变成无底洞,建议你还是按照事故程序来吧,拿到认定书,按照责任赔偿,不是保险公司认可的赔偿一分钱都不要答应,我是运输公司专门处理事故的,见的太多了,我们处理的原则是:伤人的不能私了。
这里有一条交通法律,你参考一下,如果认定对方是非机动车,那么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必须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应该下车推行。
有些费用保险是不报的呀,多出来的还不是要自己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