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学堂有什么名字

如题所述

古代学堂有:私塾、书院、国子监等教育机构。每种教育机构的职能不同,招收的学生也不同。

一、私塾

私塾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它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清代地方儒学有名无实,青少年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除义学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因此清代学塾发达,遍布城乡。

以经费来源区分,一为富贵之家聘师在家教读子弟,称坐馆或家塾;二为地方(村)、宗族捐助钱财、学田,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称村塾、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的,称门馆、教馆、学馆、书屋或私塾。

塾师多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学生入学年龄不限。自五六岁至二十岁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岁以下的居多。学生少则一二人,多则可达三四十人。

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作为私学的一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除秦朝曾短暂停废外,2000余年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书院

书院是中国古代民间教育机构。开始只是地方教育组织,最早出现在唐朝,正式的教育制度则是由朱熹创立,发展于宋代。当时,由富商、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

宋代,著名的书院有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登封太室山的嵩阳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江西上饶的鹅湖书院。粤秀书院是康熙四十九年清廷御批的官办学院,为清代四大书院之首。

书院大多是自筹经费,建造校舍。教学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它的特点就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

明代书院发展到一千两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办书院。一些私立书院自由讲学,抨击时弊,成为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场所。最著名的有江苏无锡东林书院。明朝统制阶级曾先后4次毁禁书院,然而书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毁而不绝,在严酷的政治压迫下,书院师生宁死不屈。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清代书院达2000余所,但官学化也达到了极点,大部分书院与官学无异,如张之洞在武昌建立的两湖书院、广州越秀书院等等。到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诏令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至此,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国子监

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又称“太学”“国学”。

古代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国子监不仅接纳全国各族学生,还接待外国留学生,为培养国内各民族人才,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曾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子学或国子监,是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其具备了两种功能,一是国家管理机关的功能,二是国家最高学府的功能。国子学的设立相对于“太学”而言,除了是国家传授经义的最高学府外,更多的承担了国家教育管理的职能;但同时,国子监与太学也可互称,经常用太学来指代国子监。

“国子监”出现后,“学”与“监”不同的含义说明了二者在承担两种功能上的不同分工,“学”是传授知识,指向教育和最高学府的功能;“监”是督查监管,指向国家教育管理的功能。

明国子监学习《四书》《五经》,兼习《性理大全》以及律令、书数等,此外,国子监对教职员的职务、待遇及对监生的管理、待遇等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一、国子监职务设置: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

二、国子学职务设置: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三、太学职务设置: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四、广文馆职务设置: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五、四门馆职务设置: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六、律学职务设置:

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七、书学职务设置: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余书。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八、算学职务设置: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私塾

百度百科-义学

百度百科-书院 (传统教育机构)

百度百科-国子监 (元明清时期教育机构)

百度百科-翰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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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7
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学校。那时学校的名字叫“痒”。高一级的大学叫“上痒”,低一级的小学叫“下痒”。到了夏朝(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6世纪)把学校又分成了四个等级,按级别叫做:“学”、“东序”、“西序”、“校”。

到商朝(公元前16世纪——公元前1066年)时,又把这四种学校的名字给为:“学”、“右学”、“左学”、“序”。

后来的朝代还有在王府里设立的学校,叫“辟雍”、“成均”等。

到汉代(公元206年——公元23年),最高一级的学校称做“太学”,下面分别称做“东学”“西学”“南学”“北学”。再后来把“太学”改为“国子学”,“国子寺”,“国子监”。汉代,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个比较昌盛的时期。汉代的学校分为官学与私学两种。其中私学的书馆,亦称蒙学,系私塾性质,相当于小学程度。

到离现在最近的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国子监”已经不是学校的性质了,成为国家专门管理教育的机构。而这时候一般的学校称为“书院”、“书堂”、“私塾”等。

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不但明确了整个学校教育制度,还规定了各级学校的课程。《奏定学堂章程》里公布的小学课程是我国第一套正式的小学课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7
好多啊,比如四大书院的应天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白鹿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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