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的规定,结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征兵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杭民发〔2014〕183号)精神,现调整2014年度余杭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和立功授奖奖励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余杭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调整为22190元。
二、2014年度,进藏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和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规定发放。
三、义务兵家庭的年优待金和部队立功授奖一次性奖励金仍由区财政承担。一年内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4年9月29日
杭政〔2008〕10号规定发
http://www.hangzhou.gov.cn/main/wjgg/ZFGB/200902/ZCZX/T279229.shtml进藏义务兵家庭按义务兵家庭当年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
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凭立功授奖喜报,按当年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下列比例发给一次性奖励金,一年内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标准发给:
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的荣誉称号,不低于200%的比例;
2.获得军队大军区或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不低于100%的比例;
3.荣立一等功,不低于80%的比例;
4.荣立二等功,不低于50%的比例;
5.荣立三等功,不低于20%的比例;
6.荣获优秀士兵,不低于5%的比例。 全算下来应不低于12万元
追问我要余姚的,不是余杭的
追答对不起.我看错了...
追问余姚的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