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14
一、婚前不见面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二、迎亲习俗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
三、哭嫁习俗
哭嫁一般从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开始,也有的前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已揭开了哭唱的序幕。不过,开始时都是断断续续进行的。可以自由地哭。亲族乡邻前来送礼看望,谁来就哭谁,作道谢之礼节。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轿时,哭嫁达到高潮。这段时间的哭唱必须按着传统礼仪进行,不能乱哭。谁不会哭,就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
四、恋爱时期
以歌为媒,农历三月初三,青年男女穿戴整齐,成群结队赶到山头水边,对歌恋爱。情同意合者,便相邀离去,表示恋上了。平时看牛、放羊也对歌,并赠红。双方父母同意便结婚,如不同意,还有逃婚的习俗。
如此看来,我们的苗族婚嫁习俗还是很有趣的,毕竟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然很多婚嫁习俗也就各有各的特色。
第2个回答 2020-04-11
正大光明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
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
游方的地点各地除每个村寨设有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
、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榘,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
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新婚当夜不同房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后,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
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
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后,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
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后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