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也查了一些但是想彻底明白。比如从国外非免税店买的东西如果安检前直接托运的话应该也查不出来吧?这样的也交税吗?网上有的说下飞机后入境也要查,查出来也要交税,但是我坐飞机,下了之后都没有人查行李啊?上面的例子说的都是一些电子产品什么的交税可以理解,如果说我从别的国家买了吃的,特产什么的,难道也不能带吗?还有就是免税店的东西是在安检之后买的,但是下飞机之后呢?国内的人可以区分出来是在免税店买的吗?不然的话岂不是还要交税?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希望得到热心人帮助,谢谢!
按国际通用惯例,公民出境或游客入境的时候必须对自己所带的物品进行登记报关,特别是对那些电器、电脑、化妆品、黄金首饰等物品要一一列清楚,如果在公民回国时候或游客出境的时候,还要登记一份,与先前的登记表对比,防止通过以日用品对商品进行报关的情况偷逃关税等,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走私。
为了区别日用品和商品,各国海关都规定了日用品的价格、数量等,如果你携带物品出境价值过高或过多,那要视同携带商品征税,比如我们国家规定是单件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的,可能要征税。
海关的规定是5000元以下商品免税,比如你的东西,电脑加游戏机7000元,已经超出5000元,但是由于电脑属于不可分割物品,所以会对电脑全额征税。
按照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里面公布的税率,个人计算机是10%,也就是说即便被查到了征税也就是6000元乘以10%,600元人民币,而且你如果好好和海关说下,你这个是自用,不是用于销售目的一般就给你过了,不用担心。
这里还有一个,如果你没有发票证明你的笔记本电脑是6000元,根据上述公告里面的海关完税价格表,笔记本定价是按2000元征税,也就是说税只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