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09年3月购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6520,每月折旧175.68,折旧年限3年已到,2012年3月份残值195.52,4月份残值19.84元,5,6月份原会计没注意到这一问题,继续计提折旧,导致残值为-331.52,我7月份冲销原计提折旧,使该笔记本电脑残值为0,(目前笔记本电脑不知道在哪儿使用?) 我现在的会计账应该如何做?残值为0 了,会影响所得税吗?有什么影响?是好是坏?如何处理才是最好的办法??不要太复杂的处理方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