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真的是不知道,我买的这辆电动车竟然是别人偷来的,我怎么也没想到,他当时给我的时候,就说,他不骑了,这是他自己的,我本来也问他要过发票,可是他说,电动车已经骑了很多年了,而且像他一个男人,怎么会那么仔细还保存着票呢,早就弄丢了,还说什么,让我放心之类的话,还保证电动车肯定是他的。就这样,我上了他的当,买回了一辆黑车。虽说我是收购了这辆被盗的电动车,可我真的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呀,如果我知道这是一辆黑车,打死我也不敢要啊。可即便这样,还是让我触犯了法律,我觉得很委屈,很冤枉。现在法院让我交三千元罚金,我还得交,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办?我也是受害者啊,我白白损失了五百元,电动车也还给了失主,现在还要我交罚金,我的损失该让谁来赔呢?在这里我想请广大民众帮我看看,我难道就活该倒霉吗?法律不是公平的吗?不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吗?难道像我这样不懂法律,被小偷蒙蔽而上当受骗的受害者也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