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姻怎么离婚

我是江苏,我老公广东梅州,我用欧洲居留与他在广东梅州领证结婚,现感情不和我要求离婚,需要到他当地去么?怎样以最简便的方式可以离婚。我们有个快3周的儿子,除了抚养权之争,没有其它问题。谢谢各位专家!!
问题是我在江苏,去一趟有点远,如果去就可以知道需要怎么办,带什么比较好。

现行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式最为快捷。但是,需要双方签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然后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内),进行离婚登记即可。你们还有抚养权之争,似乎此法不合适。
诉讼离婚,周期很长。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会进行调解。除非有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才会判决已婚。周期最短三个月。前提是,一审法官认为,夫妻矛盾不可调和。
虽然不会有共同财产之争。但是抚养权也涉及财产问题,所以常常会僵持不下,所以,欲速,还是有难度的。
建议,先和对方沟通协商好抚养权问题。需要舍弃价值轻的,选择价值重的。看你看重什么。
实在不行,迅速起诉。
另外,诉讼离婚的话,因为孩子很小,法院会判给你,除非你的抚养会极不利于孩子成长。由男方承担依法应负的抚养费。
相见时难,别亦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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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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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20
离婚登记需要在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
你如果不愿意去,可以授权别人替你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20
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
第4个回答  2012-09-20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首先如果您起诉:您的老公如果已经在广东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了,则广东为他的经常居住地,如果未满一年,则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以此推之,其次如果您的先生起诉,那么应当在湖南起诉。
孩子未满两岁时,应当判归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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